自杀
明法比丘
自杀在法律上无罪,但教唆、鼓舞自杀有罪。在正法律(佛教)中,自杀与杀害他人(包括教唆)同罪,这是依据造业的重大性来说的。
构成自杀的条件:1. 想自杀。2. 用方法。3. 精神正常。4. 自杀死亡。关于想自杀,不管理由正、不正当,为财利、感情、健康、仇怨、报复、戏乐乃至为法、为教、为众生而自我牺牲。而自杀的方法,包括刀、火、溺、石、吊、咒、药、跳楼、断食等。
比丘若自杀成功,则触犯波罗夷 (断头罪,不能除罪忏悔);若自杀未遂,则触犯偷兰遮罪(犯波罗夷、僧残未遂之罪),《善见律》卷九甚至说,犯此罪后堕恶道。在家人不管有无受持五戒,若自杀未遂,也是大罪,此罪业大有可能在下一生投生于三恶道。
杀任何有情众生(包括自己)是不应该,杀烦恼贼才是正途。构成杀烦恼贼的条件:1. 想杀烦恼贼。2. 用方法、手段。3. 精神正常(具正念)。4. 烦恼贼死。想杀烦恼贼(贪爱、无明、我慢、邪见),要用的手段,包括调查、跟踪、逮住它、杀掉它。
烦恼贼有的一见到它,它马上死给你看,有的无法马上死,但只要有耐心,随时注意它的动向,虽它未死,也难以活动,而慢慢死。杀烦恼贼才能真正解决问题。自杀是思维、下手错误,该杀不杀,不该杀杀,枉费心机。(《嘉义新雨杂志》第3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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