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炎热的夏天不可以随意听取供词,『暑月无得滥受词』,不可轻易羁留人犯候审,要随时调阅监狱的名册,查看囚犯的人数。「严禁」,严格禁止所属的官吏差役,不可随便入人于罪,必须要让眼前如火坑的监狱化做清凉的世界。这都掌握在当权者的手里,只要念头一动,舌头一动,笔头一动,在短时间内就可以实现。后面这一句话,有掌握这个权力的人,只要念头一动,舌头一动,就是出嘴巴;笔头一动,写报告;就可以做好事了。那这一句话,很幸运的,末学做到了,所以我讲得出来。
在一九九三年的时候,我在大同分局担任组长的工作,督察组长,当时管理两百多个警察。我们现在还是有拘留所,那时候拘留所里面,我们督察组长跟分局长都要下去督导。如果轮到值班的时候,晚上要下去督勤,要签到。拘留所它就跟监狱里面一样,就大概有五、六间牢房。有一次,我下去督导的时候,就看到一个犯人在里面,他是来自福建平潭,我们一位黄姓的同胞。那时候中国大陆的经济没有像现在这么繁荣强大,那时候大陆才刚要开发,所以很多大陆的同胞都到台湾来打工。那么这位黄姓的大陆同胞,他来自福建平潭,他当时就是因为他不是合法进来的,所以碰到警察盘检的时候,检查的时候,他跑给警察追,后来就摔倒被捉到。那他的脚是打钢钉,所以走起路来变成一拐一拐的,我们讲说大小脚。
后来抓他的警察,或是派出所的人员,也没有注意到这个现状。我去督勤的时候,他就跟我叫苦连天了。他说,哎呀,黄警官。因为我要跟犯人讲话。我问他,你们过得好不好?他说,我脚痛得不得了。我说,你脚怎么会痛呢?他说,我被你们警察抓到的时候,我里面就有打钢钉,我钢钉断掉了。我说,你怎么没有讲呢?他说,我就一直叫苦,没有人理我。没有人理他。
我就说,那这样吧。我就马上写报告,我念头一动,这里讲的,这里经文跟我们讲的,《太上感应篇》里面讲的,『念头动』,什么念头动?善念动了,舌头动了,我嘴巴在问他就舌头动了;笔头动了,我就写报告给分局长。我说,这个犯人,逃逸的这个大陆劳工,他的脚打钢钉断掉。分局长同意,我给他送去就医,但是公家没有这笔钱,我就把他送到当时台北市大同区民生路的一个民生医院,院长我认识,我们大同分局辖区最大的医院。我就找院长,我说,院长,你跟他紧急开刀,费用全部算我的。那时候一九九三年,那时候三十万块就可以买台北市文山区兴隆路的一栋房子,三十万到六十万就可以买得到,二、三十坪就可以买得到。当时总共手术费要八万块台币,也等于买三分之一栋的房子。可是我没那么多钱,我那时候薪水也是不多,我就出四万块。我叫一个刘姓的朋友,学佛的,我说,你也出四万块,凑起来凑八万块,给这个黄姓的大陆同胞来做开刀手术费用,还有重新打钢钉。
院长也很帮忙,对我算便宜,算一般人搞不好要十几万。那我们警察人员就是辖区的,去讲当然会有这样的一个人情,也算是行善。那么脚就把他治好以后,因为他在医院躺了一段期间,再要送回来拘留所,还要把那个刑期服完,大概关几天。然后送到我们现在新竹的遣送外劳的拘留中心,等待两岸换囚。那时候还没有两岸的协议,两岸没有往来,要等很久才有办法换囚犯。比如说中国大陆帮我们抓到台湾的犯人,那我们这边抓到犯人,两边要换囚。
他要送去囚车以前,上那个囚车以前跟我讲,他说,黄警官,你把我脚治好了,可是我来台湾没有赚到钱,我家里很穷,你可不可以送钱给我?我说,我送人民币我也没有,送美金你进去就会被查到了。我说,这样好了,我送你黄金好不好?那时候就送他一两万块黄金。我回去跟家人研究,家人同意,我妻子同意说好,我们就买黄金送给他。那我就买了黄金,大概一万多块,送给他带回去大陆。结果他很高兴,还写了一封信来跟我道谢,叫我有机会到福建去看他,我一直都没有去。
事隔大概现在二0一五年,一九九三年到现在也差不多将近快二十二年了,他恐怕也是中年人,老了,二十几年了,应该二十二年有了。诶,我到今年竟然到福州去演讲,到福州的正祥企业,还有福州的福光集团去讲因果,他们内部训练。还到福鼎去打佛三,念佛三天。这不就是善因得善果吗?种善因得善报吗?我竟然到中国大陆弘法的第一站是福建,而且是在福州,平潭就在福建省。
所以这个就是什么?当官的一定要记得,「念头动、舌头动、笔头动」,不一定要出家修行,不一定要吃素念佛,你在公门中就可以做善事,可以积功累德。以前我常常这样劝我们警察人员,你本分事做好是应该的,可是你的工作里面有很多帮助民众的机会。
摘自《太上感应篇汇编》(第一六一集) 黄柏霖警官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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