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年12月20日
事件详情:
近日,一女子所创作的一本淫秽小说,小说中有很多淫秽情节,作者从中获利15万元。因其触犯“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判10年半刑期。
连云居士叹曰:
一个人有文采,能写文章,写小说,本是一件好事。但是,进行小说等文学方面的创作必须遵守一个前提,即所写文字应该劝人向善,劝人行善。万万不可自认为有些文采而去写淫秽小说。这本淫秽小说流毒有多广,多少人会受其毒害,笔者不得而知。我们静心想一想,多少父母看到自己的子女陷入邪淫苦海而痛哭伤心,又有多少人因为邪淫而学习下降、定力不足、身体多病、前途暗淡、一事无成,这不都是色情视频、色情小说、色情图片、黄色网站地毒害而造成的吗!既然有些文采,何不写劝人向善、布施、积德、修福的文学作品呢!为什么就一定要写淫秽小说呢!
还有些人认为处罚重了,试图找各种理由为其开脱。不论本案最终如何判罚,退一万步讲,即使你能逃过世间法律惩罚,难道还能逃得过因果规律吗!害人者终将害己。
撰写、传播淫秽小说,引人误入邪路,害人法身慧命,造下巨大恶业。在此劝各位朋友,一定不要写、买、租、售、借、读、看、送任何带有淫秽色情内容的书、小说、杂志、光盘、图片等等。遇到这些东西,立刻想办法将其砸烂、烧毁,绝不让其再去毒害其他人。正所谓:
春心一动弃千般,只晓偷来片刻欢。损德招灾都不管,爱河浪起自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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