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谓“人本主义”?《外国哲学大辞典》解释“人本主义”一词曰:
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学术广泛使用的术语。一般在与“科学主义”相对的意义上使用。指某些西方哲学理论,学说或流派。有时亦泛指一种以人为本、以人为目的和以人为尺度的思潮。中国学术界对汉语“人本主义”一词的英文注释不尽一致,有的注humanism(一般译“人道主义”)或 Humanism(一般译“人文主义”),有的注anthropology(一般译“人类学”、“人本学”)或homonology(一般译“人学”)。⑤
“人本主义”一词本是中国学者在翻译和介绍西方学术思想时用来指称“某些西方哲学理论、学说或流派”的,其含义比较宽泛,大凡“以人为本、以人为目的和以人为尺度的思潮”都可冠之以“人本主义”之名,比如,作为中国学界的一个共识,费尔巴哈的哲学被称为“人本主义”哲学,马斯洛的心理学被称为“人本主义”心理学,弗洛姆的伦理学被称为“人本主义”伦理学,车尔尼雪夫斯基的唯物主义被称为“人本主义”的唯物主义(他有著作被译为《哲学中的人本主义》),席勒的实用主义被称为“人本主义”的实用主义(他有著作被译为《人本主义研究》),如此等等,不一而足。现在,甚至也有人将儒家学说与“人本主义”联系起来,如孙家宝在比较儒学和基督教时说:
在儒学系统中,人是思考的中心和尺度,哲学是人本主义哲学,在此基础上发展出来的“人论”,必然要呈现出强烈的人本主义特征;基督教思考的中心和尺度不是人而是神,人站在神的角度,透过上帝的启示看问题,难免要打上神的烙印。①
可见,“人本主义”并不是指具体的某一种学说思想,而是指范围广泛的某一类学说思想。古今中外的许多学说思想都可以在“人本主义”的光谱上找到自己的定位,其中也包括佛教。佛教也有自己的“人本主义”③。佛教“人本主义”表现在佛对不同的人说不同的法,完全“以人为本”,此所谓“观机设教,对症发药”②是也,其中,“机”指众生的根机,“症”指众生的烦恼心病,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机”和“症”;“教”指佛学思想,“药”指灭除烦恼治疗心病的修行法门,佛对具有不同“机”和“症”的人说不同的“教”,给不同的“药”,于是乎,在佛教中,体系庞大的佛学思想和种类繁多的修行法门皆符合“以人为本、以人为目的和以人为尺度”的“人本主义”的要求,从而佛教也是“人本主义”的佛教。章太炎先生曾说:“佛教的理论,使上智人不能不信;佛教的戒律,使下愚者不能不信。通彻上下,这是最可用的。”③这句话形象而恰当地表达了佛教“人本主义”的特征,即佛教中包含着分别适合于“上智下愚”不同人等之口味的佛法。
佛教的人本主义是在多元佛教的语境下展现出来的,或者说,佛教之所以是多元的,完全是由于佛教坚持了“人本主义”的立场。我们都知道,人是多元的,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根机、智慧、性格、学识和生活习惯,有不同的烦恼心病,迷悟程度也不一样,并且其所处的时代和文化背景也还可能有差异,甚至年龄和性别也是构成差别的内容。同时,佛教徒之间还有佛教身份上的不同,这就是通常所说的“七众”,即在家的佛教徒优婆塞、优婆夷,出家的佛教徒比丘、比丘尼、沙弥、沙弥尼、式叉摩那。因为佛教坚持为不同的人开出不同的解脱之路,所以佛法必定是多元结构的。最简单的,比如佛教的戒律法门,要求“七众”所持的戒律就不一样。优婆塞和优婆夷只要持“五戒”就可以了,沙弥、沙弥尼则要持“十戒”,式叉摩那除了持“十戒”还要持“六法戒”,至于比丘则要持二百五十戒,比丘尼要持三百中十八戒④。佛教的戒律法门最清楚不过地表明了佛法“人本主义”的多元结构,然而,最系统地表达佛法“人本主义”多元结构的还是中国佛教所持有的判教理论。⑤
中国佛教的判教理论头绪繁多,不同的宗派有不同的判教方式,而且据智者大师在《法华玄义》卷十中的说法,在中国佛教宗派产生之前的南北朝时期就存在着所谓“南三北七”的判教⑥。各种各样的判教理论虽然具体内容有异,但其判教的模式和所持的立场却是惊人地相似,即都是将数量众多且显芜杂的佛教经典中的教法分等分类,整理成一个序列,并指明这些不同等不同类甚至表面上看来还互相矛盾的佛教教法乃是佛针对不同情形的众生而说的,因而都是“以人为本”的“人本主义”的教法。因为人与人之间是不同的,有时甚至互相矛盾,所以佛的教法也应该是不同的并且有时也互相矛盾,这是很自然的事。总之,中国佛教的判教理论要告诉我们,因为人是多元的,所以佛的教法也应该甚至必须是多元的。试以天台宗的判教理论作一细说。
天台宗的判教理论称为“五时八教”,其中,“五时”是指华严时、阿含时、方等时、般若时、法华涅槃时;“八教”包括“化仪四教”和“化法四教”,“化仪四教”是指顿教、渐教、秘密教、不定教,“化法四教”是藏教、通教、别教、圆教,这是“五时八教”的名相,至于“五时八教”的具体内容,那些研究和介绍天台宗的著作乃至一般的中国佛教史著作中都会谈到,读者不妨自行参阅①。按照天台宗内部的习惯,“五时八教”一般都是被归约到藏、通、别、圆“化法四教”上来说的。天台宗第四十四代法裔静权大师在《天台宗纲要》中对此有如下的说明,曰:“五时是从竖的方面说,把一代时教,分为五个时期;八教是从横的方面说,把一代时教,分成八种教义,而八教中,……化仪四教,虽称为教,其实它内中所含有的义理,还是藏、通、别、圆四教。化仪四教,譬如药方;而化法四教,譬如药味。药方仅仅是一张纸,它之所以能有医疗疾病的作用,还是在于种种药味。”②正因如此,所以他的《天台宗纲要》一书“但明化法四教,化仪四教便略而不谈。”其实,在天台宗史上,除了《天台宗纲要》,还有两本著作也是专门探讨“化法四教”之判教思想的,一是智者大师的《四教仪》,二是智旭大师的《教观纲宗》③,这三部著作通过对“化法四教”的判释,清楚地阐明了佛教“人本主义”的多元教法,其中心思想正如静权大师所说的:“化法四教,是藏、通、别、圆。因为众生的智慧有利钝,烦恼有厚薄,所以如来以利他妙智,善巧方便,于一佛乘,开为四教。”④或如智旭大师所说的:“如来利他妙智,因众生病而设药也。见思病重,为说三藏教(亦即藏教);见思病轻,为说通教;无明病重,为说别教;无明病轻,为说圆教。”⑤这藏、通、别、圆“化法四教”的教化对象是不同的,其中藏教是界内钝根众生,通教是界内利根众生,别教是界外钝根众生,圆教是界外利根众生(其中界内、界外是指三界内、三界外)。根据不同的教化对象,藏、通、别、圆“化法四教”开出了不同的“教观”,其中“教”指佛教理论,“观”指修行实践⑥。藏教以“非有之空”或“断灭空”为“教”之基础,以“析空观”为“观”之基础;通教以“即有之空”为“教”之基础,以“体空观”为“观”之基础;别教以“非有非空”为“教”之基础,以“次第三观”为“观”之基础;圆教以“亦有亦空”为“教”之基础,以“一心三观”为“观”之基础。再者,根据这种“教观”上的区别,藏、通、别、圆“化法四教”往往又对同一佛教概念作出不同的解释,如对于“四谛”,藏教说的是“生灭四谛”,通教说的是“无生四谛”,别教说的是“无量四谛”,圆教说的是“无作四谛”。又“如说‘涅槃’二字,便可作几种解释。可以说:灭除生、老、病、死,一切都尽,名为涅槃(藏教);也可以说,生死本空,本来无苦,名为涅槃(通教);也可以说:生死是一边,生死灭尽是一边,超出二边,名为涅槃(别教);也可以说:生死就是涅槃,涅槃就是生死,生死不可思议,涅槃也不可思议(圆教)。又如说:佛身长丈六(藏教);也有说,佛身如须弥山(通教);也有说:佛身有微尘相好(别教);也有说:佛身等真法界(圆教)。”①其他的比如对“六度”、“二谛”、“十二因缘”等概念,藏、通、别、圆“化法四教”也都有不同的解释,兹不烦举。总之,不同的“教观”以及对同一佛学概念的不同解释遂构成了藏、通、别、圆“化法四教”针对不同众生的不同的教法体系。
读者诸君也许对我刚才提到的藏、通、别、圆“化法四教”的教法内容(如“析空观”、“无量四谛”等)还不甚了解,但这无关大局,因为我们只要知道藏、通、别、圆“化法四教”开出了不同的教法从而显示了佛法的多元性就可以了,至于这些不同教法的具体含义,我这里实在无暇作出进一步的解释(因为与本文主题无关),有兴趣者可参阅前文提到的《天台宗纲要》、《四教仪》和《教观纲宗》这三部著作,内中阐说甚详。
藏、通、别、圆“化法四教”所揭示的佛法“人本主义”的多元结构是一种并列的多元结构,也就是说,佛针对不同的人开出不同的教法,这不同的教法之间是平等并列的,不存在诸如谁为主、谁为次以及谁更好等的等差关系。但是,按照中国佛教的理解,并列关系只是佛法“人本主义”多元结构的一种模式,它还有另一种模式,那就是等差关系的多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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