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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为本科学管理和谐发展

发布时间:2023-08-03 15:47:19作者:药师网

  2008年7月

  寺院,何许处所也?僧众之家园,法音宣流之殿堂,更是修身制意,圆成佛道之母校,服务社会,共创和谐之平台。

  经中自有东海福,经中自有如意天。在谨遵佛制,严于律己,依教管理的同时,莫要舍本逐末,忘了对法的领悟修持,方会实实在在带领我们步入调控命运,优化因缘的佳境,逐步具备在无限时空中,洞悉万物于眼底,自在运作于掌中的无限能力。真理的力量是无边的,与无上正等正觉的融合,可解一切障,“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我们的心中存有无数未知的迷茫,随无法实现佛陀的无畏与洒脱,救度众生对症的良药,实现生命存在的价值,究竟通达万物之本源,就连要想对得起自己,均无一例外,来自于符合正觉之真理。身、心、环境与命运的关系,我们了解多少呢?不充分,不真实的了解能掌握命运吗?离开对真理的依止与探求,近似于以在暗夜中错乱狂奔的姿态,每天全力以赴地创造幸福和疲于应对解决出现的问题,不累吗?而且在这些自以为是的努力中,无异于继续不断播撒着障碍的种子。在无限广泛的与周边和过去、未来的普遍联系中,我们的了解宛如沧海一粒,虚空微尘。

  一个志求菩提,全身心投入实践的出家佛子,方为合格的觉者,堪为人天师表。荷担起绍隆圣教的如来家业,非彼莫属。佛陀在人类历史上的圣迹,虽短暂犹如昙花一现,但他却为法宝留驻世间而来,因法宝留驻世间而去,他的来去匆匆留给我们的是永恒深远的启萌,和打开揭示生命奥秘宝藏的密码。学经、讲经不仅是一位僧人的本份,佛教存在世间与发展的内涵,更是因为经与法是佛之心,佛之魂。对命运只知顺其然而采取措施,不知其所以然而难为其主的我们,以救命稻草而喻之,实远不为过。

  我们发自内心地郑重呼吁,我们对三宝之法的重视程度实在不够,我们对法的理解多停留在肤浅的善心好意之说,博大精深似乎成了苍白无力的口头语。五行难囿其运,三界不见其身的超脱也与我们绝缘,不可期盼。我们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寺院,定期举行讲经说法活动。即使起初阶段,会因水平有限,未步堂奥,难圆其义,不妨由浅入深,从先谈善恶苦乐,无常不实,到能够深入浅出,以点概面,对机施教,而彰显无缘不摄,无物非禅,心物相融的不共了义。

  说到寺院的经办与日常寺务的管理,是摆在每位寺院负责人面前不可回避的应尽职责,也是寺内每位常住共同鼎力合作,协助才能完成的,是佛法在世间表现为宗教的一面,向社会和广大信众提供服务,并接受来自社会各界不求回报的信心布施与支持的基础。寺院中,从维修扩建,大兴土木,到出坡劳动,种菜挑水;从打板上殿,严净开光,到博览众经,闭目打坐,都是每位在寺僧人要参与的公众活动和日修课程。此外,在住持与监院的带领下,分列几大部门与执事,分工负责并相互合作,这种寺管制度已延续了上千年之久。有负责做饭,服务过堂的后勤典座,有负责人事接待安排和调动的客堂知客,还有带领组织法事活动的维那和监察遵守清规纪律情况的僧值等等。虽责任落实到人,但许多时候需互相沟通,共同行事。如客堂每日要向后勤通报寺内人数和临时将要到来的可能人数,以备做饭时参考用量。如五堂功课和其他法事活动中,维那师与知客师和僧值师配合,掌握实际出勤状况,以便记录备考。若于事务中,有需要合作而未纳入规章条例的情况,便要及时汇报请示监院师或住持,以求获得统筹安排与具体分工负责的办法。

  但不少寺院规章健全,制度上墙,实践中却虽有实无,此乃末法流弊,只重形式,不注实质。所以,我们认为还应辅以更多人性化的管理措施,将心灵的内在修持与行为的外在表率,安分守己的自律与心系集体的责任联系起来,定期开展全体僧众共同参与的公开透明的评比活动,将言行与正念结合得更加密切,并能起到匡扶正气,遏制勾心斗角,阳奉阴违等不正之风的抬头。

  我们曾试行过一套《僧众行为评分管理条例》,每个月定时由他人为己评分,且另有30%得分为住持或当家师评估的对寺院奉献分。总分经排队后,最后两名受相应批评和处罚。每个人均可通过横向和纵向的各项得分比较,找到自身在某一面存在之差距,如对镜前,好丑自明。以下列举此十项行为评分标准:

  一、面善辞和,与人交往中具亲和力,不显冷漠与高傲。

  二、表里一致,真诚为本,不会当面和气,背后却闲言碎语。

  三、遵纪守法,符合各项寺规,行为如律,不搞特殊。

  四、对寺院所分之工作与职责,积极主动完成,且与他人搞好协调配合。

  五、生活中顾全大局,不因细节小事影响团结,有损僧团和寺院形象。

  六、谦虚谨慎,听取他人意见,有过则改,不会心存过节,寻机报复。

  七、有上进心,不断自我反省改造,提高佛学修为及在各项事务中的能力。

  八、勤修禅定,身心清净,不会心浮气躁,好论俗物。

  九、不失时机,探讨佛法理义,孜孜不倦,增强正知正见。

  十、以身作则,慈悲为本,不会胡乱指使他人做事。

  行为是心的外延,心也随着行为而无声地转变。此类条款立足以人为本,在人与人的彼此交往互动中,考察僧众顾及全局,协调和睦,共同进步的心行表现与能力,通过对条例的思考与遵守,更可循环促进大家科学理解个人与整体,自利与自律,获取与奉献之间不可分割的辨证关系。通过提高认识,而激发出自觉于心的博大胸怀和慈爱互助的高尚情操,更加坚固僧团们弘法利生,首任在僧的责任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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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外,寺院主管负责人的品行修为,与人相处的态度与方式,及是否时常表现出身先士卒的风范,同样会对寺院的管理起到潜移默化,举足轻重的作用。若主管负责人明知故犯,带头违背各项规章条例,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行径,必会导致再多再细的条文约定都成为一纸空文,全寺上下必为所欲为,不服管制,问题丛生,一团乱麻,稳定和谐将遥遥无期矣!所以,各位主管负责人应深喑此理,更要加倍努力提高自己的境界和能力,更高地要求自己成为肩负重任,心系法运的新一代爱国高僧。

  人类在探索中发展进步,与世人同呼吸,共命运的佛教同样会与时俱进,生生不息。即是发展,便是全面综合性的进步,而非单一某方面的增长、增强。佛法是释迦佛的遗训良嘱,而佛教则是社会性的产物。因有需求而产生,因符合多方位的需要而获得支持,故绵延相续直至今日。国家的繁荣,时代的进步,企业的做大做强,乃至佛教寺院的稳定持续发展,都离不开一批德才兼备,忘我实干的人长期地付出和努力。寺院里有好的主管负责人员是一方面,同时,更需要他们能够知人善用,发掘、培养、扶持一批贤能精干,踏实肯干的人才力量,作为中坚骨干,以为楷范,统理大众。所以,强化好自身的能力,树立好自身的形象,方是佛教寺院立足社会,服务大众,谋求发展的根本前提。

  佛法本当理应成为世人之所依,乃至十方一切众生生命中不二之选,但其毕竟以宗教形象而存在,非社会文化主流,其真义仍为多数人所不解。中国30年改革开放以来,佛教联同其余四大宗教在党和国家的关心爱护下,得到茁壮健康成长,为祖国的精神文明建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在中国日益强盛,再次屹立世界东方之颠的新的历史时期,佛教应本着慈悲仁爱,救危济困的精神,以更加丰富的公益形式与社会人民生活相连接,特别是帮助社会弱势群体,支援灾区等方面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同时,佛教的音乐舞蹈,绘画雕像,塔寺古建,传统礼仪都是原始佛教进入中国之后,与我国本地的古老民间传统相通互融,表现出的中国特色佛教形象,实为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遗产,应得到全社会高度重视。可见,佛教在继承、发扬正宗的中国传统文化艺术方面,担负着不可替代的历史重任。

  佛教带着宏法利生的使命来到世间,依托寺院得到住持和流传,更是在国家和人民的理解与支持中,漫步千余载,目睹见证了中华民族曲折向前的奋斗发展历史。所以,佛教更懂得珍惜这千载一时的昌明盛世,誓与国人一起,以创建人心和善,家庭和睦,人际和顺,社会和谐,人间和美,世界和平的大六和精神而同舟共济。新时期的佛教寺院更要以宏法为本务,以科学观管理,以人为本,融入社会大环境,共同进步,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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