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可看可不看
现代科学文明进步,电视在全世界相当普遍。有人认为电视可以开发人的思想领域,增广见闻,故电视可看,像是新闻教育性的节目看看也好。但如果是色情艳舞等无聊节目,不看也罢,诸如此类,许多都是从电视上得知的,因此有很多父母师长对小朋友无法管教,就是因为他们从电视上得来的知识领域太广了;而且学生电视看多了,不能专心读书,以致成绩一落千丈,无法继续升学,所以电视可以不看。
但有的人闲来无事,白天晚上几乎与电视同伴,除了吃饭睡眠以外,其他无所事事;而有的人看电视比吃饭睡觉还重要,如此长久下来,竟产生一种「电视痴呆症」,那也是非常危险的,所以电视可看可不看,兹举电视受害者一例以为证。
公元一九九一年八月十九日,美国的国际日报第廿二页,有一则标题为「常看电视变行尸走肉,有碍思考损身心健康」,其报导说:
看电视太多不但对儿童有害,并且还会使成人变成行尸走肉似的,没有电视看就不懂得做甚么好。美国的专家说,每八个美国成人之中就有一个是「电视瘾君子」,即是一星期看电视五十五小时或以上的。他们的不正常是包括:
‧不能适应社会,单独的时间多,很少交新朋友。
‧饮食不佳,多数是食零食。
‧身体状况欠佳,因为他们大部分时间只是坐着转台。
‧集中精神的能力差,不易思考问题,唤之不懂得应。
纽约心理学家加利‧马田博士:「数以百万计的人因为上了电视瘾而毁掉了他们的生命,这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却没有人正视。这些人放工回家,一入门口就开电视机,之后就像进入了催眠状态似的,没有主见,不想做任何事情,只是看电视,他们亦只知道那小小的电视机已控制了他们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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