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幸福观的究竟内涵是:不要试图摒弃或改换相对的存在状态,而应了解它的真实本质,体悟它本具的完美,享用它自然的奉献,感受它圆满的幸福。
当代社会越来越多的人认为,佛教是大众趋向幸福最快捷、最值得亲近的法门。在佛教的经典中,对“幸福”有两种不同的描述:
一、相对的幸福:来自世间善法,称作因缘果报:
(1)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
(2)乐观豁达的精神状态;
(3)文明高尚的社会行为;
(4)积极负责的人生理想。
幸福并不是一件人生的奢侈品,追求幸福也不是一种昂贵的行动,而是一件普通而又真诚的善行。佛教强调:幸福、和平与完善的社会,来自制度保障、经济发展和证悟空性。佛教中的戒律和伦理规范,如:慈悲、友爱、仁孝、守善、诚实、节俭、自制、忍耐、守法、公平、非暴力、心怀大众、敬重生命、追求真理、崇尚智慧等,都是人类文明中的普世价值。
二、究竟幸福:远离了执着和欲望,称作涅槃解脱
在大乘佛教中,智慧和慈悲是菩萨两大主要特征。智慧的直觉来自空性的内观,与真如合一。无执作为空的智慧,而慈悲是无执的最高表达。空性是抽象的普遍真理,任何意志都无法预见它,它超越了是非、好坏、善恶等二元性。慈悲是空性在现象世界的直接、具体的表达形式,是善良、爱、纯洁的行为。菩萨会在任何时候、为任何众生作出牺牲,从而帮助所有的众生解脱,引导他们获得真正的幸福。
从慈悲思想来说,个体的幸福是基于群体的幸福。任何人都喜欢幸福,我们的生命目标是一致的。如果离开众生的幸福只追求个人的幸福,幸福便没有了根本,容易被外在力量所破坏。《华严经》说:“一切众生而为树根,诸佛菩萨而为华果。以大悲水,饶益众生,则成就诸佛菩萨智慧华果……若无众生,一切菩萨终不能成无上正觉。”
慈悲的生起与修行,是一种心性的实践:是以开放的心态,包容一切人、事、物。慈悲的最后完成,是理解“一即一切”和“一切即一”,破除二元性而自然显现的。对错、是非、好坏、善恶等二元分别,是烦恼和愤怒的根源,是偏离幸福的内在因素。在遵循社会现有制度的同时,在内心予以彻底包容和超越,本有的平静、天然、和谐、慈悲和爱就显现了。所有过去、现在与未来的正等正觉者,都是在自心根本觉的境界中圆满。完整的心灵解脱,只能在本觉自性中实现,圆满的觉悟之道,从来也不能向外寻觅和希求。
真正的幸福是涅槃,非原因而产生。如果幸福能够被产生,它就是现象的,而且是无常的,当然不是究竟的幸福。幸福,作为佛教的终极目标,不是道德、智慧和慈悲的结果。佛说“众生皆具如来智慧德相”。佛陀的意思是:你本人此时此刻的当下,具足如来圆满的智慧德相。幸福就是幸福,本自具足,本来清净,本具圆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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