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伽资格与寺院职能》
济群法师
佛法住世,靠的是住持三宝,其中以佛菩萨造像为佛宝,三藏十二部典籍为法宝,剃发染衣的出家人为僧宝。但佛像高高在上,经典深奥难解,所以社会上很多人对佛教的印象,往往是来自现实中的出家人。出家人庄严脱俗、品行高尚,他们就会对佛教生起向往之心,并进一步发展为信仰;出家人热衷名利、素质低下,他就会对佛教感到不屑,甚至因此诽谤三宝,造作口业。
所以说,道风建设既关系到僧众的个人学修,也关系到佛教呈现于世间的外在形象,是佛法住世的命脉所在。有良好的道风,佛教才能分健康发展,才能进一步造福民众,成为建设和谐社会的力量。
一、僧伽资格与教育问题
佛教僧团是由个体的出家人组成,有健康的个体,才能组成清净的僧团。因此,道风建设首先应该从僧伽的个人修学抓起。
僧众素质的高低,主要取决于两大因素:一是发心出家的居士是否具备相应的素质,二是出家后能否得到相应的教育,这就需要从以下三方面着手。
1、 出家条件审查
戒律对于出家人受戒是有条件要求的,那就是没有十三难、十六遮。比如年龄非是太老或太小,生活能够自理;具丈夫身,有坚强意志,能吃苦耐劳;没有犯过边重(四重戒);出家动机纯正;非是贼心入道;志性坚定,信仰明确;生理健全,不是黄门、二根之类;没有犯过杀父、杀母的重大罪行;没有债务在身,具有自由身份;不是逃犯;身体健康,不是患有重病;四肢齐全,五官端正,非是诸根不全者等。因此,律中规定受戒时需要由教授师、羯磨师对戒子进行反复审查,以便确认其条件是否具足。可惜,现在这一做法多半流于形式。如果在传戒时未能严格把关,僧团就会鱼龙混杂,如此,僧伽素质下降也就在所难免了。
我在研究律藏时还发现,受戒的这些要求,也是出家必须具备的条件。若有相关的难遮,非但不能得受具戒,甚至没有资格出家。事实上,不经考察、审核就接受这些人出家,即使今后不允许他们受戒,也为时晚矣。
如果把出家资格审查比做初选的话,受戒资格审查就是复选,经过两次把关,就能使教界目前的很多问题从源头得到解决。所以,佛教界应该将这些难遮形成明文规定,让所有出家人和发心出家者都知道,出家必须具备的各项条件,并以此作为剃度、受戒的标准,杜绝不法之徒或条件不具的在家众进入僧团。如此,才能有效保障僧伽的基本素质。
2、 如法的受戒制度
受戒是出家人取得僧伽资格的必要手续。受沙弥十戒,才能获得法同沙弥的资格,否则只能称为形同沙弥,并不具备沙弥应有的内涵。受具足戒,才能获得比丘、比丘尼的资格,也就是僧团的正式成员。因为沙弥只是僧团小众,没有独立生活的能力。
传戒是专业性很强的事,必须由精通律典、戒行清净、具足相关条件的和尚、阿阇黎和尊证师共同配合,才能如法传戒,令戒子获得戒体,这是取得僧人资格的关键所在。如果受戒不如法,或只是流于形式,受如不受,僧人就不可能成为合格的僧人。唯有受戒羯磨如法,戒子缘十方三宝、法界情与无情的无边境界发上等菩提心,真切乞求戒体,并以殷重心宣誓,才能得到戒体。
戒体是防非止恶的力量,有了戒体,才能依戒生活,并由此养成僧格。可以说,戒体就是僧人之所以成为僧宝的原因。所以,僧团必须对传戒引起高度重视,最好由专门的律宗道场成办,以此保障传戒的如律如法,使戒子都能获得清净戒体,在内心播下解脱和菩提的种子。
3、 重视僧格养成的教育
受戒之后,如何从一个世俗人转变成合格的僧伽?那就是通过持戒的修行。
佛制比丘“五年学戒,不离依止”,所以,出家受戒后首先需要学戒。所谓学戒,就是学习作为一个僧人的行为规范,包括个人行为准则、生活方式、待人处事、管理僧团等,这不仅是熟悉戒律条文,而是要重新建立一种健康的生活方式,摆脱过去的不良习惯。这段时间需要五年,并且必须在和尚或依止师的监督、指导下生活,这样才能逐步养成僧格,从而完成生命内在的改造。
一个人从社会走入僧团,总会带着许多世俗习气。出家修行,就是不断以戒定慧改造世俗习气的过程。事实上,佛法所说的末法时代,主要就是根据出家僧伽身上是否还有正法来判断。如果比丘身上根本没有正法,或只有邪法、世俗法,那就是末法时代。相反,比丘能够如法生活,依法管理僧团,那就代表着正法的存在。所以戒律说:有五个比丘持律在世,能令正法久住。
因此,一个出家人倘若没有经过僧格养成的教育,没有通过戒定慧的改造,虽然剃发染衣,现出家相,充其量也只是秃头俗汉而已。
二、寺院住持及责任
领导者的素质,是决定团体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公司,无不如此。尤其在人治的社会中,领导者的作用更是举足轻重。虽然原始僧团是彻底的民主制,但佛教传入中国社会后,受到封建制度的影响,多少也带上人治的特征。从这一点来说,寺院住持的自身素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这个寺院的发展,进而也会或多或少地影响到整个教界的发展。这就需要从两个方面进行把关。
1、 住持资格和选择问题
作为寺院的住持,应该具有什么样资格和素质呢?
首先是受戒年限,至少要有十腊的资格,严格地说,应该在二十腊以上。按照戒律,受戒五年之内,尚需依止在师长身边,不具备独立生活能力。十腊以上,才能担当戒和尚,为人剃度传戒。二十腊以上,才是僧团上座,堪为僧团大众所依止。作为寺院住持,除负责日常事务外,还要摄受大众,缺乏相应的德行,是没有能力担当这一职能的。其次,禅宗丛林的住持还有领众修行的责任,这就需要在闻思上具足正见,并在禅修上多少有些正确体验。第三,作为寺院的住持,应该对戒律有基本了解,这样才能根据戒律精神管理寺院并处理各种问题,而不是根据人情乃至个人好恶办事。第四,住持应该具备菩提心,对住持正法具有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住持的选择,应根据以上标准,从本寺僧团选举中产生,或在全国范围内提名,推选高僧大德担任,由该僧团投票通过。在这些问题上,佛协和宗教局应该担任监督的角色,而不是越俎代庖。因为僧团管理必须以戒律为依据,不能完全由社会的相关程序取代。
2、 住持职责和寺院职能
寺院又称道场,是出家人修行办道的场所,也是社会民众的精神家园,这就必须具有以下的特征及功能。
一座寺院,也是一个僧团所在地。僧,具有清净、和合义。清净和合的僧团是依六和建立起来的。六和内容是:一、戒和同修,指出家人受共同的戒,宣誓遵守共同的生活准则,体现了法律上的平等。二、见和同解,僧团必须依戒处理各种问题,不自以为是,不另立行为准则,更不搞独裁政权,这是思想上的统一。三、利和同均,在同一界内的比丘,共同享有物质利益,不搞特权主义,这是经济上的均衡。六和中,后面的身和同住、口和无诤、意和同悦,是指僧团中的各种如法活动,每个僧人要坚决地拥护、随喜,对于不如法的制度或管理,则要反对或远离。六和是僧团管理的指导思想。唯有依六和建立的僧团,或者说依六和管理的寺院,才能称为合格的僧团、合格的寺院。
首先,寺院具有教育的职能,是僧伽接受教育的学校。出家人从五湖四海和社会各个行业走到这里,是为了学习解脱烦恼的智慧,实践出离轮回的目标,造就佛菩萨那样的悲智品质。作为寺院,有责任为僧伽提供完整的修学引导。所以,每个寺院应有各自尊崇的宗派,或擅长的修学法门,这样才能更好地承担这一职责。否则真是没有资格“挂牌”,正如律中所说:众中无知法者,百千人不得共住。
其次,寺院具有教化社会的功能。出家人不仅要重视个人解脱,同时还要发心帮助一切众生解除烦恼,获得涅槃之乐。作为出家人,尤其是寺院住持,应该视“弘法为家务,利生为事业”,积极致力于弘法事业的开展。有了这样的发心,还要创造各种弘法条件,研究面向社会弘法的方便,重视弘法人才的培养,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扬佛法净化社会人心的功能,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第三,寺院具有慈善的功能。佛法的核心是解脱,但大乘佛法的不共处却是菩提心。菩提心,就是自觉觉他、自利利他的心。依菩提心修行,才能成就佛菩萨那样的悲智两大品质。中国是盛行大乘佛教的国家,但在汉传佛教地区,大乘佛教的利他精神却始终没能得到很好的传播,反而给人以消极、避世的印象。今后,应该大力推广菩提心教法,积极开展慈善活动,在利他中成就道业,在利他中造福社会,造福民众。
三、结说
总之,道风建设还得从“庙像庙,僧像僧”抓起。佛教界应该有一套严格的制度,对于
每个出家人,从出家的条件审查,到受戒获得僧伽资格,之后还须在三五年内接受僧格养成的教育,这样才有可能真正做到“僧像僧”。出家人具足僧格,是清净、和合僧团建设的基础,这不仅有利于自身解脱,同时也是教化社会不可缺少的条件。如果每座寺院都是由合格的僧伽组成,自然就能“庙像庙”。有了清净的僧伽、如法的寺庙,佛教才有可能发挥净化社会的功能。如果自身都是一潭浊水,何以清洗他人呢?
2007年秋写于五老峰阿兰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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