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法的教相
从偏真到全真,必须发起愿行,
从空性中入人性,加以真正的锻练;
此乃行者与行者,始能互通也!………
在教相上,禅法可以分为四阶段,即:
第一.置心一处前的摸索阶段;
第二.置心一处后的入定初阶,三界定的勘定;
第三.从三界定到出三界定的勘定;
第四.从破我执法执到法身大士的形成。
在摸索阶段中,即当今社会上一切存在的静坐皆属之;此中、含括了粗住到细住的舒服禅,百不思所、空心静坐的枯木禅,以及各种鬼神不分、人鬼不分的民间信仰鬼神相应之现象,乃至身心开始起变化的欲界定到未到定状况。在指导上,这部分最复杂,并杂着一些生活环境的纠缠、因果倒置的佛教杂讯,与外教之间的意识形态等等……都有赖善知识的指道与勘定。此阶段的核心即是妄想、潜意识以及意识形态的排除,以及因果倒置的佛教杂讯。由于牵涉到观念及意识形态的执着,所以此阶段的时间漫长,状况繁多,除善根深厚者外。
第二阶段包括了从欲界定到未到定的三界定,以及八触、十功德的勘定;此时行者被杂讯干扰最大,常将瑞相作安慰;并将定相作瑞相,而失去契入定境的机会,乃至令行者求行而无标的。所以善知识的勘定入定是必须的。
第三阶段是拣别三界定与净土定的区别;前第二阶段是从成功到成就,此第三阶段是从觉到正觉。成功到成就是从瑞相到定相,觉到正觉是从有依定到无依定,故破法、我二执。
第四阶段是从偏真到全真,即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必须发起愿行,从空性中入人性,加以真正的锻练;此乃行者与行者,始能互通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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