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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代僧官的演变

发布时间:2023-08-30 13:02:32作者:药师网

僧官简介

相信诸位师兄有的是听说过僧官的,僧官的解释就是管理寺庙和僧尼事务的职官,由僧人担任。其实关于僧官的内容是很多的,我们就来看一看僧官的简介。

僧官是管理佛教事务官员统称。十六国后秦以道䂮法师为僧正,是为立僧官之始。南朝宋亦置僧正,梁置大僧正,唐、宋设有僧官衙门僧录司,掌众僧事。辽代上京、燕京设僧录。金代路设僧录、僧正,州郡设都纲,县设维那。元代路设僧录司,州设僧正司,县设都纲司,僧官分别为僧录、僧正、都纲。路以上有总统所或总摄司,有总统、总摄等职。至大四年(1311)二月,仁宗登极,下令罢各级僧司衙门,废僧官。文宗至顺二年(1331)立广教总管府十六所,以僧为总管。元统二年(1334)复罢。明代于中央设僧录司,为掌管僧人之最高机构,僧官设左、右善世,左、右阐教,左、右讲经,左、右觉义。地方府置僧纲司、州置僧正司、县置僧会司,僧官分别为正、副都纲、僧正、僧会,均颁度牒。清沿明制。宣统三年(1911),僧官事归民政部管辖。又,喇嘛诸官职,亦称僧官。

僧官简介

僧官历代沿革

明代

僧录司。左、右善世二人,正六品,左、右阐教二人,从六品,左、右讲经二人,正八品,左、右觉义二人,从八品。府僧纲司,都纲一人,从九品,副都纲一人。州僧正司,僧正一人。县僧会司,僧会一人。僧录司掌天下僧道。在外府州县有僧纲等司,分掌其事。

清代

僧录司正印,副印,各一人。□品。左、右善世,正六品。阐教,从六品。讲经,正八品。觉义,从八品。俱二人。分设各城僧协理各一人。僧官兼善世等衔,给予部札。协理给予司札。

府僧纲司都纲、副都纲,州僧正司僧正,县僧会司僧会,各一人。

僧官简介

上面就是关于僧官的简介了。其实现在修行佛法的人是很多的,我们也是可以在家中自己念诵修行佛法的,不过我们自己修行佛法可能会遇到一些问题,我们最好是找一些师兄来一起念诵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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