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
确凿。一生中就这么一点事实。写几眼文字,也算是对妻子横眉竖目的默默回答。
那是一个黑得深沉的夜晚,我饮了几盅水酒,正醉眼挑灯看,楚楚动人的妻,眼帘里藏着的一丝忧郁,却逃不过因西施错爱而醉老了的心。我明白,她又在眼皮底下责备我的酩酊大醉了。
其实,我第一次估计失误。凝为一点事实。
那一年,我们正当少男衷情,少女怀春之期,在朋友的餐桌上相恋了。我没有把那种爱情编织成醒世之作,而是完成父母之命,媒说之言,三轮九转,开庚看期,婚配成家。这种爱情严格意义上说,是先结婚,后恋爱。偶尔也去河堤杨柳春风吹不尽鸳鸯戏水,小亭幽径几徘徊荫翳踟蹰忘返。家是伞,活跃着几厢情,许多烦恼在眉睫蠕动轻言细语中化为乌有。
因为痴情吧,坦诚使良心发现,在我心情愉悦的时候,她告诉我一个令人惊怵却又是事实的事实,或许是方式欠妥的缘故,我愕然了。她有一次刻骨铭心的爱情,我是属于收揽这种伟大爱情的不劳而获者。这是男人的秉性自私不容接受的。一番思虑,我理解了她。但我没有权力侵占这种隐私权,道德与法之间是存在质的区别。
就这样坦荡的告白,我们没有隔阂,感情甚笃,相敬如宾。这种同志式的婚姻和家庭,偶尔唇舌作祟,蕴藏着一场爱情危机。
那天,我翻找毕业证书,自觉与不自觉中,我偶然打开了紧闭已久的信袋,明证了这一事实的真实性。而我在冥冥中侵犯了她的隐私权,正是这种彷徨的余味使我读到了一部初恋的青春小说。
每每少女,初恋是她心中的最大隐私和惦记,积淀尘埃也无法覆盖,十二级地震妄想毁灭。出于好奇,我照着地址写了片语,淡抹浓妆,悱恻缠绵,小心翼翼地贴上两枚邮票,交给邮电局的弟兄们代劳。我沾沾自喜,这回有好戏看咯。稍憩,又折回邮电局,好说歹说硬是从邮电局翻走了这封信,邮回自己的手中,我代收信人先收了。
回到家中,我把信角撕开,将信的内容读了一遍、两遍、五遍。泪水模糊了视眼,心在发慌,我干什么来着?这就是一个堂堂男子汉的作为吗?最后的结局:撕为纸屑,扔进炉,化为灰烬,了却一桩心愿。轮到今天,回忆起来,暗自神伤,却成了一点事实。
就这么一点小事,就这么一点事实,却变成了生活中的小插曲。我这人老爱贼眉鼠眼的,或许是疑心重,或许是偏爱妻子了,或许会弄一点文字游戏吧,把一个晦涩的问题打造为一个名篇,糊弄我的读者。
我坦白交待了事实的经过,请求从轻发落。最好不要发配充军,否则会劳燕双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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