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星桥:论宗教在防范邪教中地位作用
法轮功是一个主要打着佛教旗号招摇撞骗的邪教,自1992年出笼以来,发展迅速。也因此,从1994年开始,就引起了佛教界的关注和批判。例如,浙江台州佛协主办的《台州佛教》月刊1996年率先刊出了数篇批判法轮功的文章,如智觉的《〈转法轮〉——毁人慧命的邪魔典籍》(载1996年第5期),刘继汉的《〈转法轮〉是何等书?——兼评李洪志其人》(载第6期);张秉全的《〈转法轮〉是一册毁谤佛法的坏书》、卢守中的《转正法轮》(载第7期);金刚剑的《“法轮功”是披着佛家外衣的邪教魔功》、常州天宁寺佛学院的《“法轮”怎么转到雷锋的头上》、长春市悟心等的《“法轮功”不是佛家功》(载第8期);王文辉的《评李洪志的两面派手法》(载第12期)等。与此同时,一些佛教界人士也通过各种途径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法轮功”问题,表达佛教界对法轮功歪曲、利用佛教的义愤,如中国佛教协会的妙华法师、上海市佛教协会的郑颂英老居士等。笔者当年任哈尔滨市佛协副秘书长,1994年曾到哈尔滨冰球馆听过李洪志宣讲所谓的“法轮大法”,当时即写信向哈尔滨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反映,认为李洪志实际上是以佛法为幌子愚弄群众,骗钱敛财,有邪教之嫌,应予制止;1996年还撰写了两万多字的批判文章《还“法轮功”本来面目——一种新型的民间宗教》,寄给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赵朴初居士。赵朴初会长看到此文后,先后作了六次批示,指出法轮功是一种邪教,“光是取缔还不够,还须以理摧伏其谬论,才能有效”。在赵朴老的关怀下,该文先在中国佛教协会内部刊物《研究动态》1997年第2期上发表,后在中国佛教协会的会刊《法音》1998年第3、4期上连载,引起了佛教界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许多刊物予以转载;同年6月,笔者将有关正面介绍佛教“气功”和揭露、批判法轮功的文章汇编成《佛教“气功”与法轮功》一书,交由宗教文化出版社出版,中国佛教文化研究所吴立民所长为该书作序。这是法轮功邪教组织被取缔前惟一一本公开出版的揭露批判法轮功的书籍。此外,1997年以后,《上海佛教》《广东佛教》等地方佛教刊物都先后发表过批判法轮功的文章。上海佛教界还收集有关正面介绍佛教“气功”和揭露、批判法轮功的文章汇编成《摧邪显正集》在教内流通。1998年元月,中国佛教协会专门召开了一次针对法轮功问题的座谈会,与会的佛协领导、专家学者对法轮功进行了比较深刻的分析、揭露,认为它是相似佛法、附佛外道,从佛教角度来说纯属邪教。《会议纪要》经本人整理后发表于中国佛协《会务通讯》上;同时中国佛教协会将有关揭露法轮功的材料送交政府有关部门,起到了稳定佛教界人心、协助政府了解法轮功非法组织真相的积极作用。1999年8月1日,赵朴初会长就法轮功问题发表重要谈话,表示坚决拥护政府关于处理法轮功非法组织的决定,认为这个决定是十分必要、非常及时、完全正确的,这是一件大快人心的大好事,它为人民消除了一个大祸害,为国家清除了一个大隐患,为社会割掉了一个大毒瘤,为科学扫除了一个大障碍,也为佛教清除了一个最大最毒的附佛外道。并强调指出:法轮功不是佛法,它与佛教是根本对立的,是和宗教界根本对立的,同党和国家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也是根本对立的。在党和政府的支持下,在赵朴初先生的感召下,多年来,全国宗教界坚定地站在党和政府一边,并开展了一系列的揭批法轮功、维护国家形象和社会稳定的活动,为消除法轮功的恶劣影响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不仅中国大陆佛教界对法轮功进行抵制和揭露,其它国家和地区的佛教组织也强烈抵制法轮功。例如:2000年5月19日,联合国际世界佛教总部在台湾举办“世界佛教、佛学、佛法正邪研讨会”。美、加、法、日、泰、尼泊尔等28个国家的活佛、高僧、大德居士二千多人与会。会上对李洪志等人进行了批评,并经各国代表投票表决,确定李洪志为邪教人士,并认为李洪志等人所论佛法之道,完全违背佛陀的三藏经教,不但断章取义、正邪混乱、理谛全无,而且基本经教都未曾深入研读,完全是自编自导、蛊惑民众,谈不上有一点实证功夫,他们的所谓“佛法”是地地道道的邪教。2001年3月,新加坡佛教总会郑重声明“法轮功佛学会”与佛教完全没有关系。虽然“法轮功佛学会”的注册名称使用佛教的名词,而且法轮又是佛教的标志,可是该团体既不是宗教,又不弘扬佛法,所以与佛教一点儿关系都没有。2006年4月,在台湾召开的世界佛教徒联谊会第23届大会通过了“十项宣言”,其中明确列入“维护正法,反对‘法轮功’窃取佛教法轮之名,作危害佛教之事”,并呼吁全世界佛教徒“共同正视并声讨邪教‘法轮功’”。2006年5月10日,在泰国举行的国际卫塞节世界佛教大会发表的联合公报重申:“大会确认,‘法轮功’不符合佛教的基本教义。”包括佛教界在内的宗教界对法轮功的邪教性质的揭露、批判,可说为正本清源、扶正祛邪,凝聚全世界宗教徒共识,助力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取缔、治理法轮功邪教,起到了积极的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二、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代表人士是防范邪教的重要力量1999年7月,政府作出关于处理“法轮功”非法组织的决定后,8月2日,中国佛教协会迅即在京举行佛教界揭露批判法轮功座谈会。时任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圣辉法师、上海佛教协会副会长觉醒法师、北京市佛教协会会长传印法师、北京雍和宫管家嘉木样·宁吉喇嘛、广济寺监院演觉法师和本人等先后发言,表示坚决拥护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的决定,同时深刻揭露了李洪志歪理邪说的荒谬性及其危害性,认为法轮功组织是一个具有邪教性质的非法组织,表示要加强佛教界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佛教徒的整体素质,自觉抵制像法轮功这样的邪教和非法组织,从而坚定地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道路。同时,各地佛教团体和佛教界代表人士也纷纷表态,坚决拥护政府取缔法轮功非法组织的决定。2001年3月3日,中国佛教协会发表《致全国佛教界的公开信》,称:李洪志及其法轮功邪教,不仅对佛教,亦对其他宗教极尽贬低、亵渎和侮辱之能事,妄称“现在的宗教,佛教、基督教、天主教……不能度人,是低的东西”,“目前,全世界只有我一个人在传正法”,“我能把整个人类度到光明世界中,是比释迦牟尼、老子、耶稣还高的救世主”。出此狂言,恬不知耻。天怒人怨,可恶可诛!同年3月9日,圣辉副会长在全国政协九届四次会议上代表佛教界作了《除恶反邪,去伪匡正》的发言,指出:铲除法轮功邪教这一社会毒瘤,肃清法轮功的精神流毒和恶劣影响,用慈悲仁爱之心挽救邪教受害者,已经成为一切有良知的人们的共同愿望和强烈信念,更是我国宗教界义不容辞的神圣职责。正邪不可两立,破邪方能显正,我们正信宗教是法轮功邪教的天然克星。特别是中国佛教,从古到今,一直是在对附佛魔道、歪理邪说的破除和斗争中不断正本清源,才得以将正信佛教保存和延续下来。政府依法取缔法轮功邪教组织,在我们佛教徒看来,是匡正祛邪的正义之举,是大快人心的菩萨之行。同年4月6日,圣辉副会长在日内瓦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第57届会议上,代表中国宗教界作了《破邪扬善,热爱和平,维护人权》的发言,严正指出,法轮功盗用了佛教中的如“法轮”“圆满”等术语,拼凑出了迷惑民众、骗取钱财、毁人生命的所谓“法轮大法”,它与美国的“大卫教”、日本的“奥姆真理教”、乌干达的“恢复上帝十诫运动”一样,是十足的邪教组织。2002年9月19日,中国佛教协会第七次全国代表会议通过了《关于深入开展揭批“法轮功”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近年来,邪教法轮功在海外继续窃取佛教“法轮”名义,打着“佛法”旗号,甚至以中华传统文化的代表自居,大肆欺骗世界舆论,并进行了一系列破坏社会安定、危害我国家政权和形象的活动,且有变本加厉之势。对此,我们不得不郑重声明:法轮功不是佛法,是附佛外道,是彻头彻尾的邪教。我们希望全世界的佛教徒团结起来,与我们一道,揭露和制止法轮功邪教对佛教的不法侵害。值得一提的是,中国佛教协会第九届理事会自2015年4月换届以来,对防范邪教工作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发挥积极作用。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通过加强佛教道风建设、提倡正信正行,筑牢防范邪教渗透、侵蚀的堤防。例如:举办了汉传佛教教务教风委员会会议,进一步规范了各地佛教协会和寺院传戒工作;将全国汉传佛教讲经交流会升格为中国佛教讲经交流会,其规模和内容深度都有提高;组织获奖法师进行全国巡回演讲,有力促进了各地讲经活动的开展,通过倡导佛教正信正行,提高了广大信众对邪教的免疫能力。二、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和开通藏传佛教活佛查询系统,针对某些附佛外道和假冒活佛现象,提供正确的佛教知识和准确的信息,发出主流佛教界的声音,例如中国佛教协会新闻发言人通过网站就澳大利亚卢军宏推出的所谓“心灵法门”、香港的白玛奥色认证影星张铁林为“活佛”事件等发声,并与党政有关部门合作开通藏传佛教活佛网上查询系统,为广大信众和公众识别附佛外道、准邪教和假冒活佛提供了方便,受到欢迎。三、为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办等部门防范与治理邪教积极建言献策,中国佛教协会学诚会长、圣辉副会长、刘威秘书长、卢浔副秘书长、陈星桥常务理事等在各种场合都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一些建议得到有关部门采纳。2017年6月,为学习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参与反邪教工作的意识,中国佛教协会邀请国务院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相关部门领导在广济寺怀远堂为全体工作人员作了专题讲座。四、中国佛教协会理事会许多成员身兼各级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他们通过提案、议案和媒体,就宗教领域出现的各种乱象积极发声,提出佛教界的建议和意见。例如在2016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在接受新华社采访中提出:必须依法治理“假活佛”等乱象;宗教界内部戒律清规应与现代法律相结合,佛教界应继续抓好规范传戒工作,配合政府宗教工作部门进一步做好佛教教职人员备案和佛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任职备案工作,不断加强信仰建设和道风建设。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静波法师在题为《对宗教管理的点滴思考》的提案中表示,应宣传宗教政策、法律法规、宗教知识,使宗教管理者专业化,会管、敢管,支持合法,防止非法,防止邪教犯罪,以弥补僧人活佛资格认定、网络识别系统不被大众知晓的不足。五、中国佛教协会一些副会长和常务理事身兼各级反邪教协会的副理事长、常务理事、理事,身处反邪教第一线,积极发挥自身的优势和特长,以各种形式参与防范邪教的活动。例如: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湖南省佛教协会会长圣辉法师和笔者分别兼任中国反邪教协会副理事长和常务理事,多年来热心参加中国反邪教协会举办的会议和相关活动,积极建言献策。2016年根据中国反邪教协会的要求,在中国反邪教网上主导开辟了一个宗教反邪教专栏,圣辉法师取名“正教克邪”,并为该栏目撰写了《要发挥好宗教界在反邪教斗争中的地位和作用》的卷首语;笔者参与该栏目的设计规划,还组织了多篇佛教界相关文章提供给该栏目发表,受到中国反邪教协会和中国反邪教网(现更名薄荷茶社网)的高度肯定。笔者曾多次接受新闻媒体的采访,应有关单位的邀请作了若干次关于法轮功问题的报告,参与了与国外反邪教同行的座谈交流,参加了各种反邪教的会议和学术会,撰写了许多的文章,它们分别在有关刊物、互联网、学术论文集上发表,如:《决不让法轮功兴妖作怪——佛教界揭批法轮功回顾》《揭开法轮功的邪教真面目》《法轮功现象给我们的警示》《关于“法轮功”剽窃、篡改佛教名词术语问题答疑》《略论法轮功的邪教本质及其它》《李洪志是怎样剽窃、篡改佛教名词术语蒙人的》《如何识别与防范附佛外道》《保护宗教 反对邪教》《末法不等于末日》《从宗教角度论邪教的防范与治理》《关于法轮功问题的反思》《冰火两重天,邪正泾渭明——从汶川大地震和奥运会看法轮功与佛教》《一项重大的历史性举措——纪念取缔法轮功十周年》《关于新兴宗教的若干思考》等等。2000年还编辑出版了《正与邪的较量——佛教界揭批“法轮功”文选》。各地佛教界人士在常年讲经或法事活动中,不时会就社会上出现的附佛外道、准邪教、邪教问题发表意见。例如,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黑龙江省佛教协会会长静波法师不仅在其住持的哈尔滨极乐寺常年讲经,而且应邀到各地讲经说法,提倡正信,批判各种附佛外道和邪教。2015年7月,静波法师在讲经中,剖析了哈尔滨道里区等地的“因果道场”、“全能神”的创始人赵维山、澳大利亚卢军宏及其“心灵法门”、广东“华藏玄门”等附佛外道或邪教,以及泛滥成灾的假僧、假喇嘛现象,揭示了这些现象产生的社会原因、心理原因及治理之道等,希望广大信众提高警惕,呼吁政府有关部门切实保护合法、打击非法。该段视频以“非常震撼,静波法师怒批佛教界乱象”为题在网上不断刷屏,起到了很好的防范邪教的警示教育作用。据悉,经过静波法师的指证,借佛敛财的哈尔滨道里区“因果道场”2015年被政府依法取缔,9名相关责任人于2016年分别被判处9年或9年以下有期徒刑。另据了解,对于2014年发生的山东招远的“全能神”教徒杀人案,以及吴泽衡创立的“华藏宗门”邪教,圣辉副会长、明生副会长等都给予了严厉的批判。圣辉法师指出:“5·28”招远“全能神”邪教恶性杀人案,激起了包括宗教界在内的广大社会公众的强烈愤慨。这次事件的发生,使公众进一步认清了“全能神”邪教组织的罪恶面目。明生法师严正指出:吴泽衡的“华藏宗门”“于戒、于理、于修、于证,都不符合佛教规范,是不折不扣的附佛外道”。佛教团体和佛教界人士对邪教的表态、揭批,对于政府依法取缔邪教、消除其恶劣影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三、宗教是识别邪教的照妖镜和防范邪教的重要界别法轮功是一个打着“最高佛法”的旗号招摇撞骗的邪教,其产生和坐大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十年“文革”期间,传统宗教受到极大的限制或摧残;改革开放后,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逐步贯彻落实,宗教信仰需求高涨,但广大民众认识和信仰宗教的渠道有待畅通,以至于伪劣的法轮功邪说能够鱼目混珠地在社会上横行,教训十分深刻。上世纪末以来,邪教已成为世界性的灾难,它们恰恰是社会急剧转型和全球化的结果。“邪教”一词实际上是一个政治性的或法律的概念,世界上不可能有统一的邪教定义,因此境外敌对势力常常采用双重标准,利用邪教问题制造麻烦,法轮功的境外猖狂就是一个典型案例;邪教无不冒用宗教的名义,歪曲利用宗教的名词术语、修炼方法,大搞个人崇拜,实施精神控制,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它们实际上是宗教的异端、畸形发展的产物,犹如伪钞、癌细胞、变色龙、独立王国,对个人、家庭、社会、国家无不构成极大的威胁和损害;邪教不是宗教,但它通常会将某些传统宗教的教理教义片面地曲解利用,并标榜其具有超强无比的所谓“神功奇效”,因此在信仰超自然力、教主崇拜、强调“终极关怀”等方面,“宗教”性更强;只要有宗教市场,就可能有假冒伪劣的邪教存在。因此,传统宗教理所当然地成为认识和治理邪教的重要力量,可以起到甄别真伪、压缩邪教信仰市场的积极作用;不了解宗教,就不可能真正认识邪教,不懂得宗教管理,使宗教商业化、世俗化,客观上也助长了邪教的滋生;不懂得尊重和利用宗教,也不可能有效地防范和治理邪教,因此应当普及必要的宗教知识,对爱国宗教团体应当予以扶持,加强管理;邪教问题的产生是社会多方面因素的结果,一旦形成,危害巨大,因此治理邪教要以防范为主,多管齐下。传统宗教通常具有形而上的深邃哲理建构以及具有强烈人文关怀特色的伦理道德要求,在长期的传播过程中,已成为各国各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所在国家的社会体系和民众的福祉已形成息息相关、和谐共荣的关联,是社会伦理道德的基础和民众的精神寄托,而邪教则反是,成为破坏家庭、损害人们的身心健康、仇视社会、危害国家的毒瘤。正邪泾渭分明,宗教界或对宗教有研究的有识人士,对此有着比较清醒的认识。此外,宗教界对于自己信奉的宗教具有神圣的不容亵渎的深厚感情,对于基层信众思想、信仰和生活上的变化具有天然的敏感性,而对自身宗教被冒用、歪曲、篡改或攻击,具有天然的防范和抗拒心理,这些因素,都使宗教界成为不可替代的邪教的天敌和克星。佛教界对法轮功邪教的揭露批判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四、宗教界参与反邪教工作任重道远扶正祛邪,尊重宗教、借重宗教防范邪教,理应成为党和政府及一切反邪教有识之士的共识。在我国,站在主流意识形态科学和无神论的立场上批判、防范邪教固然重要,但它不是唯一的办法,应注重利用全社会力量组成防范邪教、治理邪教的统一战线。2000年11月,由全国科技界、社会界、宗教界、法律界、新闻界等社会各界有志于反对邪教的人士组成的中国反邪教协会在京成立,随后各地反邪教协会先后成立。十多年来,广大佛教界人士借助各级反邪教协会平台,与其它各界人士充分合作,积极参与反邪教工作,为党和政府防范、治理邪教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017年12月14日,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第四次会议在北京广济寺举行,会议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学习贯彻政府关于反邪教工作精神,总结各宗教团体反邪教工作情况,研究推动今后一个时期宗教界参与反邪教工作。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轮值主席、中国佛教协会会长学诚法师主持会议,各全国性宗教团体主要负责人分别联系各自实际作了发言。国家宗教局王作安局长在会上作重要讲话,他强调指出,宗教界要在党和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与社会各方面一道,继续深入参与反邪教斗争,用实际行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切实维护宗教领域正常秩序,不断取得反邪教斗争的新成效。会上,各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合发出《关于宗教界积极参与反邪教工作的倡议书》。《倡议书》指出,防范和抵制邪教的渗透、侵蚀,协助党和政府依法治理邪教,参与邪教受害者的教育转化,是宗教界义不容辞的责任。全国宗教界要以正信正行来净化社会环境,以实际行动来担当社会责任,为有效遏制邪教蔓延、实现国家长治久安贡献力量。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经济和科技的快速发展,交通的空前便捷,互联网移动终端的普及,促使各国各地区各领域产生了深刻的社会变革,人们的价值观日益多元,给传统宗教带来空前的机遇与挑战。与此同时,从国际到国内,各种形式的邪教、准邪教层出不穷,鱼目混珠,对传统宗教造成严重的冲击,对人民的身心健康、生命财产乃至社会的稳定构成严重的威胁,反邪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反邪教斗争任重道远,需要包括宗教界在内的社会各方面继续共同努力。而宗教界参与反邪教工作,是责无旁贷的一项长期的十分重大的任务。以研究宗教界参与反邪教工作为主题的全国性宗教团体联席会议的召开,标志着宗教界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将充分发挥自身独特的优势,在更深更广泛的层面参与反邪教工作,从而为促进宗教的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助力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积极的贡献!(作者为中国佛教协会常务理事、中国反邪教协会常务理事)